证监会近日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1号-商品期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不久之后国内商品期货市场将迎来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即商品期货ETF)。
根据《指引》,商品期货ETF是指以持有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盘交易的商品期货合约为主要策略,以跟踪商品期货价格或价格指数为目标,使用商品期货合约组合或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申购赎回,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开放式基金。
《指引》明确,商品期货ETF所持有商品期货合约的价值合计(买入、卖出轧差计算)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10%。同时,除支付商品期货合约保证金以外的基金财产,应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这可在保证基金的绝大部分风险暴露来源于商品期货市场的前提下,进行现金资产管理。
由于商品期货合约采用保证金交易,可以进行卖空或放大杠杆操作,为控制有关风险,保持商品期货ETF风格稳定,《指引》还规定,商品期货ETF持有卖出商品期货合约只能用于风险管理或提高资产配置效率,防止投机行为。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已经有基金公司和相关期货公司合作,积极推进商品指数研究和风控系统搭建。
“从海外成熟市场的经验看,商品期货ETF的发展会进一步优化商品期货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也将进一步活跃商品期货市场。”国内某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内现有的ETF产品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只有少部分涉及黄金等商品领域。
该基金公司负责人进一步表示,过去基金等大型机构投资者在进行资产配置时,可选择的投资标的比较有限,最多也只是做到行业配置,远没有到大类资产配置这一层次,“商品期货ETF有助于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资产配置需求,同时也会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与商品期货市场之间的联系”。
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几年,包括中证指数公司、国内三大商品期交所以及部分基金公司、券商等,先后编制了不少大宗商品指数,这为国内商品期货ETF提供了丰富的投资标的。不过,上述基金业人士表示,相比股票市场,国内商品期货市场的投资者群体较小,社会认知度还不太高,相关交易所、基金公司等各方需要共同努力,先做好商品期货ETF的投资者教育与宣传工作。